据说四川人和想了解四川的人都打算
“你硬是理扯火哦,这么子简单一件事,都办不好!”
“你又不晓得,办事员紧倒给我打李扯,弯酸我。”
李扯火、打李扯、理扯火,写法不一,《成都语方言词典》收的是:理扯火,意思是:说话做事不兑现,不负责任。又说“理扯”。《四川方言词语汇编》写的是:李扯火,解释的是:办事不牢。两本方言字典都没有收打李扯,也没有作词源注解,其他方言词典、书籍均未收入李扯火、打李扯、理扯火的词条。
李扯火、打李扯、理扯火,都泛指不好、不可信、不认真、质量差、作假、扯谎、应付、吃欺头……
说起李扯火与打李扯的来源还有点意思。
传说成都平原挨边丘陵的什邡县有一道李家堰,紧挨倒也是丘陵的绵竹县有一道火烧堰,两道堰的上游都在同一源头金河上。早在康熙年间(年)到咸丰年间(年),每到播种插秧用水灌溉季节,李家堰和火烧堰的乡民就要为水扯筋角逆,甚至发展到双方都拿起扁担锄把大动干戈……
于是,看起是乡里乡亲的,实际一脚踏两县,两县的乡民都在告官,这期间李火两堰的百姓为争水,发生的争讼就达十四次。到了道光年间(年),两县争讼还上告到省府,总督一纸公文,纠纷暂时平息。
到了年,两县的争讼更为激烈,先是绵竹百姓告李家堰“霸开新河”,后是张炳顺等人代表什邡百姓向京城告火烧堰“变章害民”,官府的解决方法是:填塞余河,修补堰口,平均开挖等各打五十大板敷衍了事,或者规定两县互相监修,从此双方又发生多起争水纠纷,致使两堰纷争难以了结……于是,两县百姓就把李家堰火烧堰两堰之争简称为李扯火,把官府敷衍办案称之谓打李扯火。
川人说话有个最大特点,爱用隐语,也就是不说全,如:十三太(保)、二龙抢(宝)、奓(意张开)脚舞(爪)、清十家(牌)……于是,打李扯火,就成了打李扯。久而久之,李扯火、打李扯就流传开来了,就成了川人的口头禅。再由于十不同乡,八里音不同,加之早先说啥子多是口耳相传,李扯火又成了理扯火,理扯火再隐语,就成了理扯。
(本文原载年04月10日《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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