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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绵竹最新购房政策出炉涉及房贷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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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我们从绵竹市住建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日前,我市出台了《促进绵竹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良性发展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据了解

此次出台的系列措施包括延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用缴纳时间、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放宽预售资金监管、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鼓励购房消费、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鼓励购买商业用房、加大车位去库存力度、优先购房者子女读书、推行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领证”十个方面。该《措施》已于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为1年。

《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快来仔细阅读

1、延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用缴纳时间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开发企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开发企业书面承诺,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清。

2、降低商品房预售条件,放宽预售资金监管

对信用良好、风险可控、正常执行资金监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企业在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在监管楼栋主体验收后可申请提前拨付剩余留存重点监管资金的80%。

3、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一)建立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机制。同成都市、阿坝州建立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机制,支持成都市、阿坝州两地职工在绵竹市行政区域内购房,购房者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二)绵竹市执行德阳市公积金阶段性政策。

4、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对贷款购买绵竹市内首套普通自住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绵竹市范围内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家庭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5、鼓励购房消费

(一)对在绵竹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或仅有一套自有产权住房的城乡家庭或个人,年6月26日-年3月31日期间在绵竹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购房合同面积元/平方米,给予购房者一次性购房补贴,最多不超过1.44万元。

(二)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除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外,再给予元/套的居家补助。

6、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对于城市有机更新、棚户区改造、集体土地征收等项目,积极推行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安置方式;选择产权调换的,鼓励在商品房项目中筹集房源。

7、鼓励购买商业用房

对年6月26日-年3月31日期间在绵竹市城区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项目商业用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不含二手房)的,按成交房屋合同总价(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

单个营业用房最高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单个办公用房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万元。

8、加大车位去库存力度

对年6月26日-年3月31日期间购买绵竹市范围内新建车库车位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元/个的补贴。

9、优先购房者子女读书

凡在绵竹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购房者凭备案的购房合同可在房屋所在学区申请学位,在随迁子女中优先安置。

10、推行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领证”

推动测绘、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支持新开发项目在商品住房预售中约定交房即领证,实现新建商品住房交房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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