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确定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六大重点任务
会议确定以下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市*地下管建设和改造。完善城镇供水设施,提升城市防涝能力。到2015年,完成8万公里城镇燃气和近10万公里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改造任务。二是加强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末,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0%
左右。三是加强地铁、轻轨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增强城市路的衔接连通和可达性、便捷度。加快在全国设市城市建设步行、自行车“绿道”。四是加强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确保通行安全。五是加强城市配电建设,推进电智能化。六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升城市绿地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等功能。会议强调,要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在科学规划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抓紧在建项目施工,加快新项目开工。坚持质量第一,严禁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绩工程”和滋生腐败的“豆腐渣工程”,真正做到建设为民、惠民,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